經過幾個月的等待,疫情得到有效控制。雖然威脅依然存在,但看到全國各大城市的婚姻登記處已經陸續復工,本以為會有大量的“結婚熱”,沒想到會迎來一波“離婚潮”。根據去年離婚率大資料分析,中國離婚率已連續15年上升,從2008年的226.9萬上升到2019年第三季度的310.4萬,同比增長7.1%。囙此,離婚人數在新增。
據說買房結婚,婚姻的“剛需”就是房子。房子和房貸是人們不可分割的話題,因為當今社會很多人都背負著高額的房貸負擔,有的家庭甚至因房屋和房貸發生糾紛,導致婚姻告急、離婚之路。這也是當今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。房子,還有房貸,困擾著今天的夫妻,離婚前提前知道房產的分割,也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。
為結婚買的房子是誰
近年來,全國主要省市房價上漲已成為大多數人的“痛點”。為了買房結婚,很多人不得不走貸款買房的道路。是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?選擇商業貸款後,是等額本息還款還是等額本息還款?住房貸款已成為當代人的難題。
前段時間,某市民政局迎來了這樣一對離異夫妻,這或許是中國大多數夫妻的真實寫照。因房屋權屬發生糾紛,雙方無法接受協定離婚。原因是,為了結婚,這個男人先買了這套房子,但他付了首付。婚後,夫妻共同還貸。房產證上只有男的名字。這房子以前是低價買的,現在房價上漲了。他們兩個都想得到房子,所以誰應該擁有這房子。
根據舊婚姻法,這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。然而,新婚姻法頒佈後,即使女方婚後共同還貸,該套房仍屬於男方的個人婚前財產。但離婚時,男方應賠償女方婚後貸款及房價上漲後相應財產增值的50%。另外,記住要保存好銀行對帳單和還款憑證。
婚後買的房子,離婚後歸誰所有
結婚前,他們沒有買房子。婚後,他們一起買了房子。例如,小張和小靜離婚了。結婚前,他們租了一所房子。婚後,他們終於買了第一套房子。因為首付是丈夫小張付的,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小張的名字。但小靜以為,結婚後,兩個人會一起還貸。離婚怎麼可能沒有她的名字,她會失去房子,損失很多錢。於是小靜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。那麼,離婚後,房子歸誰所有?
因為買房的管道和丈夫買房的管道一樣,都是按婚前買房和買房一樣的道理。但這裡需要的是它很難銷售。因為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,如果買二手房時只有一方簽了協定,另一方產權人拒絕,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經轉移給新的購房人,仍然是無效的。買賣契约應當由兩個業主分別簽訂,契约是有效的契约,除非得到對方的房屋買賣委託書,只能簽一個人的名字。
當然,在中國有一個普遍現象,父母幫孩子買房,但這種情況屬於父母對子女婚姻的祝福,可以看作是一種禮物和幫助。如果是婚前補貼,那麼這部分就屬於受助子女的個人財產。如果是婚後補貼,屬於雙方共同財產。